技術與
安全知識
勞工安全衛生-職災案例
職災案例
利用升降機升降道吊運磚塊發生墜落災害實例
 
一、 行業種類:土木工程業
 
二、 災害類型:墜落
 
三、 媒介物:工作台、踏板
 
四、 罹災情形:死亡男 55歲,工作經歷:2個月
 
五、 災害發生經過:
 
產業主甲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將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交由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將前項工程中之水泥工程交由 A承攬,於八十六年五月六日上午八時,A和B及C三人在工地內利用升降機之升降道吊運磚塊,A在四層操作捲揚機。B和C在地下一層使用手推車搬運磚塊,將手推車推進升降道內,再用捲揚機吊到四層,工作至當日八時四十五分左右,A看到B將放有磚塊之手推車推進地下一層升降道內,不久工作平台之水平木角材突然斷裂,B與手推車一齊墜落到升降道底坑,A立即下來請工地主任D協助將B扶上來,將他送往馬偕醫院淡水分院急救,延至八十六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十時三五分不治死亡。
 
六、 災害原因分析:
 
1. 研判本災害發生之可能原因如下: B將裝有一百二十塊磚塊之手推車推進地下一層升降道內蓋板上時,因蓋板下右側縱向水平樑木材為舊料,內部可能有裂痕使用時未察覺,致該木材無法承受B及裝載磚塊之手推車重量,引起斷裂,B與手推車及蓋板一起墜落下深約三公尺之升降機坑底部,B經送醫不治死亡。
 
2-1. 不安全動作:未載用安全帽。
 
2-2. 不安全情況:蓋板支撐無法承受人員及手推車之重量。
 
七、災害防止對策:
 
1. 應訂定自動檢查計劃,對使用之設備及其作業實施自動檢查。
 
2. 對勞工應實施從事工作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將本案列入訓練教材,提高勞工安全衛生知識,防止類似災害發生。
 
3. 應訂定適合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雇主雇用勞工於二公尺以上高度之屋頂、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等場所從事作業,應於該處設置護欄或護蓋等防護設備。依規定設置之護蓋,應具有能使人員及車輛安全通過之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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