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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6
行政院核訂修正經濟部『既有工廠昇降設備使用認定基準方案』
http://www.elevator.org.tw/web/download/download_file.jsp?cp_no=CP1625551293195

1100702行政院核定修正經濟部既有工廠昇降設備使用認定基準方案(展延至1120527)
供參卓
 
上開方案核發之「既有工廠昇降設備定期臨時使用證明」
及載重1噸以下昇降設備事業單位自主檢查後留存之
「既有工廠昇降設備定期檢查表」、「既有工廠昇降設備定期檢查切結書」及「投保保險證明文件」,
得作為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之
「設備安全類」檢查項目「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部分之替代證明文件,

 

以利申報人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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