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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維護保養作業安全指引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0年6月28日勞職安3字第1101032669號函訂定

 

依建築法令規定,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維護保養應由專業廠商指派專業技術人員施作,雇主不得自行指派未具資格人員從事相關作業;專業技術人員維護保養時務必依照標準程序作業,鑒於近年來設備安裝、維護保養人員作業意外頻傳,為防止類似災害發生,特訂定本指引供業者參考。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KVa3BKrgVpfBqmo53fCep5332uYosNLb/view?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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